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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北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市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开通网络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建监【2014】69号)要求,河北省已向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申请,并得到同意,在河北省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管理
河北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统一管理,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承办。
二、 学习安排
1、河北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网络教育从2015年1月开始实施。
2、参加人员:逾期、重新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河北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3、网络继续教育学时:逾期、重新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均需达到96学时;变更注册继续教育需达到24学时;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共需达到96学时。
4、具体网络学习、考试操作流程另见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具体通知。
三、其他
1、学习费用:按照中建监协[2010]07号文件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按每学时10元标准收取网络教育费。教材费用按中建监协通知据实收取。
2、逾期、重新初始注册、变更注册人员完成网络教育学时后进行在线考试,延续注册人员完成网络教育学时后进行现场考试。
3、打印学习证明:参加逾期、重新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学员在“打印学习证明”处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可直接打印出对应类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参加延续注册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后可打印出《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凭该证明参加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在“打印学习证明”处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号打印出《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4、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联系方式: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系电话:0311―83664095 网址:www.jzscyj.cn
请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方式: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6213房间
电话及传真:0311―87908205
网址:www.hebzc.gov.cn
2014年12月23日
温馨提示:各位考友可进入监理工程师考试交流群:398458694,或进入监理工程师考试论坛与广大考友一起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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