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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枣卫医函[2010] 5号
各区(市)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局,枣庄矿业集团医疗卫生中心,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09年8月31日前,具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2002年10月31日之前入学所取得的本科学历不受此限制)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08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2)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已注册,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两年且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 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 1份;
(7)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05年8月31日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2)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已注册,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五年且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 1份;
(7) 转正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09年8月31日前,具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2002年10月31日之前入学所取得的专科学历不受此限制)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七)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研究生学历毕业;
(2)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研究生院证明1份;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供本科阶段一年毕业实习证明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证明。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9:00至3月22日24:00截止,请各位考生按此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报名,错过时间,只能下年再进行报考)。
步骤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链接,再进入“点击开始报名”链接,填报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数码照片并设置密码用来登录个人档案。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mec.org.cn。
步骤2、考生可以在2010年3月22日24:00时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步骤3、考生填报准确无误后,需打印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第二阶段:到现场资格审核
①考生持在网上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缴费并确认后,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
②报名时间: 3月24日-4月7日(节假日休息)
(按工作单位所在行政区域划分):市直、市中区为3月24—26日;滕州市为3月29日-3月31日;薛城区、高新区4月1日;矿业集团4月2日;台儿庄区、山亭区为4月6日;峄城区为4月7日。
3、报名地点:枣庄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市中区文化东路40号,中心血站院内)
4、报名考试费:
根据(鲁价费发[2005]112号)的文件规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由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费用组成。本次报名只收取报名费10元,实践技能考试考务费180元/人。通过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再予以收取医学综合笔试考务费(执业医师232元/人;助理执业医师116元/人)。
三、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初步定为2010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请考生定期登陆枣庄卫生人才网查询;医学综合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11日、12两天;有关准考证发放时间等有关事宜请随时关注枣庄卫生人才网。
四、书籍征订
201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版)》,考生可在报名确认现场自愿办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版》及书籍等有关资料的征订手续。
五、工作要求
1、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望各区(市)、各单位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及时告知本辖区、本单位的考生并做好考生有关政策的咨询工作。
2、考生所提供的《年度考核表》必须根据考生本人相应的报考条件中的年限规定,一年度一张。考生提供材料所需用的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复印要清晰、整洁。其中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正反面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有关医师资格考试的详细内容及其相关表格的下载请登录枣庄卫生人才网(www.51wsrc.com.cn)、枣庄卫生信息网(www.zzws.com)查询。咨询电话:3359322 3359868
附件1:试用期考核证明.doc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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