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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暖通工程师报名时间:6月7日-28日

|0·2013-06-07 22:10:36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广东暖通工程师报名时间:6月7日-28日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  

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3〕7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7日9:00-6月28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9月7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8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6月28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在2013年7月9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成绩合格人员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报送省人事考试局。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和往年相同,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录网站(www.gdkszx.com.cn),在首页右上角“考试规定”栏目内查询有关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陆http://edu.mohurd.gov.cn查询。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放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号)要求,为便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报考专业考试,从2010年起对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发放成绩合格通知单,该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审核的必备材料。2010年前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按原有途径在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外省基础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供所在省考试机构盖章的成绩合格转出证明。请各地市考试管理机构做好相应审核工作。

  (三)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四、考试方式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

  (三)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草稿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考试成绩无效。

  (五)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陆http://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

  五、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进行抽查和监督指导, 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9月2日9:00-9月6日17:00期间自行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省直报名点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六)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152号文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60元/科,专业考试130元/科。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七)考试用书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的有关信息。

  下载附件:

  1.2013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提交材料要求

  2.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3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13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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