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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期货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收费标准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会员单位负担,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进一步调整网络培训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3月20日起,协会网络培训系统原收费标准为8元/学时、15元/学时的课程调降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分别为4元/学时、7元/学时。
二、2019年3月20日前已生成但尚未完成支付的订单可取消订单,并于2019年3月20日起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重新购买。
三、2019年3月20日前已完成支付的订单将不进行价格调整、不做退费处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