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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欢迎 $lesson$
您目前已进入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各市考区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名流程
1)登录河北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ebpta.com.cn)→阅读报考须知,阅读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2) 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挡案号的初、中级报考人员仍报考原级别的请点击[老考生报名] →选择“按档案号登录” →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在网上填写除姓名、身份证号等已有信息外的其他报考信息→保存信息→检查计算机从档案库自动提取的电子照片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2个工作日内(周六、日除外)照片审核通过后,最晚于3月22日前点击[查询修改]从网上打印带有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及照片的报名表。
3) 首次报名报考人员请点击[首次报考]→认真阅读[考试文件]中的有关文件→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保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注意:廊坊市属考生,不必上传)→我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周六、日除外)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 最晚于3月22日前从网上打印带有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及照片的报名表。
注:原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考生改考“社会工作师(中级)”参照第(3)条操作
4)已报名的考生查询审核状态及打印表格,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修改信息及照片请点击[查询修改]。
5)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报名考区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费→报名成功。
三、报名条件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2)文件依据:国人部发 [2006]71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档案号的报考人员,无论以前通过部分科目尚在滚动期内或以前未通过任何科目,均必须按照报名流程第2条进行填报,不得擅自点击[首次报考]进行报名,否则将来造成档案号不一致从而影响考生成绩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这里所需考生填报的档案号为以前“准考证”上的档案号,而非以前报名表上或其他渠道获得的档案号。
2)“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的选择与您考试的有效性直接相关。
3) 点击[首次报考]进入后,请先仔细阅读 [考试文件]中的各项内容,之后再填报信息。报考人员一旦通过照片审核,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保存提交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
4)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报考人员所选择考区即为报名现场所在地,考试地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请务必注意。
5)新、老考生通过照片审核后方能打印报名表。审核状态可从[查询修改]进入,点击[详细信息]进行查看。打印报名表时请点击网页左侧[打印表格]按钮,从[详细信息]中打印的表格无效,不能用于报名.
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通过审核后请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打印报名表。
6)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除廊坊地区考生外,必须上传电子照片;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档案号的报考人员(包括廊坊地区考生)不得擅自对计算机从档案库自动提取的照片进行修改或更换。
按照报名流程,廊坊地区考生虽不必上传照片,但仍须等待审查状态变为“通过”后,方能打印报名表,请廊坊地区考生注意。
按照报名流程,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档案号的报考人员(包括廊坊考生)虽然计算机会从档案库自动提取照片,若无误,老考生不用重新上传或修改照片,但仍须等待审查状态变为“通过”后,方能打印报名表。
7)在违纪停考期内的人员请勿报名参加考试。
8)在您进入报名界面后,强烈建议您仔细阅读[考试文件]中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这将有助于您顺利完成报名。
9)自2011年起,石家庄地区考生在本网站填报报考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地点不变。
五、时限
考试各环节时效性强,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7日至27日。
2)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到考区报名现场办理有关报名事宜时间以各市考区自行规定时间为准。
3) 考试日期为2011年6月11、12日。
六、准考证事项
报考人员准考证由各考区现场发放,发放时间由各考区另行通知。
七、考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长期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擅自使用其他证件。
八、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持
如果您在报名阶段遇到困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职称考试机构电话信箱 邮 编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0311-89631750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050051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0315-2827463唐山市西山道3号 063006
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0335-3262881秦皇岛市燕山大街147号066000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310-3111654邯郸市人民路176号市政府办公楼056002
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0319-2135889邢台市团结路23号人才市场院内054001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0312-3024184保定市朝阳北大街80号071051
张家口市职称考试中心0313-8015241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55号075000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314-2059631承德市环城东路8号乾阳大酒店7415房间067000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317-2036503沧州市朝阳中街30号061001
廊坊市职称考试中心0316-2156850廊坊市新华路112号065000
衡水市职称考试中心0318-2169238衡水市胜利中路2号053000
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政策、业务咨询电话:0311-83824748、89835929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04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