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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辅导:禁毒
一、禁毒目的、方针及机制
毒品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我国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我国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可设;县级以上政府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禁毒宣传教育
国家开展每宣传教育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禁毒宣传活动。各级政府等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宣传教育;居(村)委会;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
三、戒毒措施
1、社区戒毒。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2、戒毒治疗。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3、强制隔离戒毒。公安机关(24小时内通知家人)。强制戒毒场所根据需要配备执业医师。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两年,可提前或延长一年
4、社区康复。不超过三年。县级以上政府可开办康复场所
四、法律责任
各方面、各类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或处分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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