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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7号),现将我省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9日9:00-2009年1月9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
省直报名点考生采用网上交费、全科成绩合格后审核报考资格方式。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6月19日下午2:00-4:30财务与会计
6月20日
上午 9:00-11:30税法(一)
下午2:00-4:30税法(二)
6月21日
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实行滚动考试,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5个科目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科)条件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即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它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也可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三)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四)考试用书
征订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各报考点在报名工作结束后7天内将征订单汇总表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人:蓝立明,电话:(020)37632888-2102、2101;谢?,电话:(020)37630851;传真:(020)37630657),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向授权发行的出版社统一订购、发放到各报考点,各报考点及时通知考生领取。
省直报名点考生请直接与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订书事宜。
附件:
1.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3.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