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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81号),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6月19-21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我市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 “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在近半年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上午9时至2009年1月8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手续。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9年1月6-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6月19日下午2:00-4:30财务与会计
6月20日上午 9:00-11:30税法(一)
下午2:00-4:30税法(二)
6月21日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三、考试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实行滚动考试,3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考生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即只考《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科)条件的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即当年)内通过2个科目(成绩不予滚动)方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它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二)考试指定用书在报名确认时接受预订。
(三)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