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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税《税收相关法律》冲刺模拟题第四篇第一章

|0·2012-05-31 14:35:59浏览0 收藏0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某国家元首来华访问,外交照会后由外交部工作人员陪同到八达岭长城参观。沿途八达岭高速公路戒严2小时,某快运公司因此耽误业务,造成经济损失2万余元

  B.某市是重要的苹果生产基地,该市林业局为了方便果农,公布参考价格,但由于市场预测出现较大误差导致定价偏低,消息闭塞的果农们因此遭受了一定损失

  C.某县人民政府就本县两个重要国有企业的合并问题制定了一份规划,同时出台了一个红头文件,但该文件规定的某些合并条件使其中一个企业遭受了重大的利益损失

  D.某市纪检委接到群众举报该市财政局综合处李某在某中学改建过程中未实行公开招标,暗箱操作,在群众中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遂给予李某留职查看的行政处分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选项A属于外交行为,外交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选项B中林业局的行为属于行政指导行为,且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选项C中县政府的行为看似是不能起诉的抽象行政行为,但是鉴于该文件在适用效力上的一次性,只针对特定的事件和对象,所以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经由行政诉讼予以救济。选项D中纪检委的行为是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

  2、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甲县国税局处以4500元罚款,该公司不服,于2008年8月4日依法向乙市国税局(位于该市丙区)申请复议,乙市国税局于9月18日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复议决定。该公司仍不服,分别向丙区人民法院和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丙区人民法院于9月23日收到起诉状,甲县人民法院于9月26日收到起诉状。本案中( )。

  A.甲县国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B.乙市国税局是被告,由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C.甲县国税局是被告,由甲县人民法院管辖

  D.乙市国税局是被告,由甲县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一般地域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申请复议但复议机关做出维持决定,原告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案应由甲县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因为本案中,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决定,所以本案的被告应为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甲县国税局。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3、根据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 )。

  A.纳税人对税务所等法定授权派出机构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派出的机关为被告

  B.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必须先缴清税款和滞纳金,才能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C.纳税人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后又依法撤回申请,并在法定期间内对原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纳税人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已经申请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被告的确定、复议前置案件中申请行政复议应事先符合的条件;行政复议申请的撤回;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如果派出机构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原则上,派出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以派出机构为被告。但是在越权方面分两种情况:①派出机构超出了授权的幅度,以派出机构为被告。②派出机构超越了授权的种类,以派出机构所在机关为被告。

  纳税人对税务所等法定授权派出机构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税务所为被告,而不是以派出的机关为被告。所以,A是错误的。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的案件,属于复议前置案件。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B是错误的,如果没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提供相应的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也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属于选择型的案件,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人民法院应当受理。C项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复议机关已经申请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D项是错误的。

  4、纳税人张某对某县地税局对其决定补税9851700.30元不服,认为补税依据不充分,在依法经过复议后决定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县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县地税局的补税决定,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某县地税局作出书面决定,重新对纳税人核定补税8235068.45元,并书面告知审理此案的县人民法院。对此,原告纳税人张某接到重新决定补税文书后坚持不申请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原决定补税9851700.30元的征税决定在具体适用实体税收规章文件、确定计税依据方面违法。对此,正确的处理是( )。

  A.裁定驳回起诉

  B.判决撤销原征税决定

  C.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D.判决确认原征税决定违法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被告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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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 )。

  A.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B.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C.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D.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因此,对于这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A项是正确的。

  6、长平县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对王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出现( ),适用缺席判决。

  A.长平县工商局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B.长平县工商局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C.王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D.王某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的,王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缺席判决的相关规定。被告经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王某是本案原告,长平县工商局是本案被告。选项A缺少“两次”的条件。选项B的后果没有规定。选项C视为申请撤诉的情形。

  7、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二审一律实行书面审理

  B.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C.上诉针对的是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或裁定

  D.上诉只能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对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但当事人对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的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的案件,则必须开庭审理。所以,A项错误。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中不能有人民陪审员。所以,B项错误。

  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裁定,依法要求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对行政案件重新审理、裁定的诉讼行为。因此,C是正确的。

  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D项错误。

  8、某县四方建筑工程公司在承建求实大厦期间,长期拖欠工人工资。该县劳动局作出处理决定,要求四方公司支付工资,并加付相应的赔偿金。四方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履行处理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县劳动局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强制执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县劳动局申请强制执行应当自四方公司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B.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一律由基层人民法院承担

  C.法院受理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

  D.县劳动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有充分理由认为四方公司可能逃避执行的,可以申请县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申请与受理。根据规定,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级别管辖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承担。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执行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法院执行。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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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项选择题

  1、郭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批准后并在批件上盖章。郭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正确的是( )。

  A.郭某须先申请行政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郭某既可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郭某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D.郭某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E.郭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

  答案:BCD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属于行政审批行为,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前置的要求,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本案中郭某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本案中具体行政行为是县级政府审批作出的,因此,复议被申请人是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本案中的复议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C项说法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此,D项说法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因此,E项说法正确。

  2、陈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作出拘留决定。陈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本案中对张某的拘留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日

  C.张某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D.张某之妻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E.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陈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拘留、行政诉讼管辖、当事人。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选项B错误。

  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题中,张某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故张某为本案的第三人,并不是张某之妻。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行政拘留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处罚,所以这里不能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E错误。

  3、某市建材厂和材料厂是该市航运二公司下属的两个独立核算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2003年航运二公司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市交通局提出申请,要求批准其与上述两家企业分立,脱离隶属关系。2004年市交通局下达文件,在未征得建材厂和材料厂同意的情况下同意航运二公司的申请,并将上述两家公司一起并入该市另一集体所有制企业――装卸运输总公司。对于交通局的行为,可以提起诉讼的有( )。

  A.建材厂和材料厂

  B.装卸运输总公司

  C.建材厂和材料厂的法定代表人

  D.装卸运输总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

  E.建材厂和材料厂的职工代表大会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原告。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4、根据行政诉讼证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应当在开庭审理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B.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

  C.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时,可以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D.人民法院依职权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到场

  E.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证据的,被告可以自行决定补充相关证据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而不是开庭审理前提出。所以A是错误的。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所以。B项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时,不得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但是可以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收集的证据。只是这些证据不能用于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所以,C项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所以D项是正确的。

  有下列情况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也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由此可知,被告补充相关证据,须经人民法院准许。所以,E项是错误的。

  5、张某因不服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工商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两天以后,市工商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张某应当如何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重新起诉

  B.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

  C.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本案

  D.张某不能就此案再次起诉

  E.对法院所作的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答案:BCD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撤回起诉。本案中,工商局本已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法院也因此准予张某撤诉,原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已终结。但此后,工商局又做出了一个新的与原来相同(包括事实、理由与结果)的行政处罚,因此,张某就这一新的具体的行为可重新起诉。D项错误。B、E项错误在于申请再审和上诉都是针对原裁判错误的情况而发生的,而本案中,准予撤诉裁定并无错误。C项错误在于撤诉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准许,也就不可能再被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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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必须依原告的申请作出

  B.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C.只有具有给付内容的案件才适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D.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都是法院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E.人民法院决定实施财产保全后先予执行的,都是以裁定的方式作出

  答案:C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措施。财产保全一般是依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但是,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先予执行的裁定,一定是人民法院依原告的申请做出。所以选项A错误。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但是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是否可以申请复议,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选项B错误。

  财产保全是一种强制措施,而先予执行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7、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出现下列情形,法院可合并审理的有( )。

  A.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

  B.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C.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

  D.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E.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相对人的不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合并审理。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种:第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第二,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第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第四,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选项B、D分别属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另外,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所以对于选项A的情况法院也可以合并审理。

  选项C不符合第三种情况,须是“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

  选项E不符合第一种情况,须是“同一事实”。

  8、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执行的依据的是( )。

  A.二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

  B.一审法院作出尚未过上诉期限的行政判决书

  C.生效的行政赔偿调解书

  D.二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

  E.一审法院作出已经过上诉期限的行政裁定书

  答案:ACD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执行根据。行政诉讼执行的根据,包括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这些文书必须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以本题选ACD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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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案例分析题

  1、A市人民政府(办公地点位于B区)发布文件,内容是:为保证规划区内的正常营运,城市公交在该区内开通的若干线路免交相关交通规费。根据此规定,市公交公司(办公地点位于C区)在规划区内开通的公交5路汽车就可以享受免交交通规费的待遇。甲(住址在D区)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客运经营户,其营运路线与公交5路重叠,但根据该规定,仍然要交纳交通规费。A市交通管理部门(办公地点位于B区)向甲收取该费用。甲向法院提起诉讼。

  <1>、若甲认为行政决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应( )提起诉讼。

  A.以A市人民政府为被告,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

  B.以A市人民政府为被告,向B区基层人民法院

  C.以A市交通管理部门为被告,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

  D.以A市交通管理部门和A市人民政府为被告,向B区基层人民法院

  E.以A市交通管理部门为被告,向B区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具体行政行为是由A市交通管理局作出的,所以由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下列关于甲的诉讼资格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因为甲不是行政行为直接针对的特定对象,所以没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B.因为甲与该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C.甲不能直接以原告资格起诉,但可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D.甲不具有原告资格,也不能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E.甲必须提出自己的合法利益遭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证据,才能具有诉讼资格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充当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必须存在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2)必须是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3)必须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谓“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指起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实际的不利影响,而并不是要求原告须是具体行政行为直接针对的对象。正确答案是B。

  <3>、对于本案,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A.15天

  B.1个月

  C.2个月

  D.3个月

  E.1个半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一审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正确答案是D。

  <4>、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维持A市交通管理部门对甲的收取交通规费的行政行为,则( )。

  A.甲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甲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提起复议

  C.甲不服该判决,可以拒绝交纳交通规费

  D.甲未提起上诉,交通管理部门在判决生效后,对甲拒绝交纳交通规费的行为,可以在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180日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甲未提起上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自行强制执行

  答案:AD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与执行。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选项A正确。

  已经选择行政诉讼,就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了。选项B错误。

  不服判决可以上诉,但不能拒绝执行。选项C错误。

  根据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D正确。

  在特定情况下,作为行政案件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也可以作为执行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但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机关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该行政机关必须具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强制执行权;二是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的交通管理部门是有强制执行权的。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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