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4年考题。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56+14)÷(1-30%),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56+14)÷(1-30%)×30%=30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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