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
合并报表中的商誉=800-750×80%=200(万元)合并报表反映的账面价值=625+200=825(万元)计算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800/80%-750)×20%=50(万元)资产组账面价值(包括完全商誉)=825+50=875(万元)资产组(乙企业)减值损失=875-500=375(万元)公司应当首先将375万元减值损失,分摊到商誉减值损失,其中分摊到少数股东权益的为50万元,剩余的325万元应当在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和乙企业可辨认资产之间进行分摊。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为200万元。固定资产应分摊的减值损失=(325-200)×375/(375+250)=75(万元)无形资产应分摊的减值损失=(325-200)×250/(3750+250)=50(万元)也就是说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减值都是母公司享有的商誉减值的。所以选项CD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