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因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设备的入账价值=250-110-收到的补价40+5+10=115(万元),其中,收到的补价40是指的不含税补价,即公允价值的差额,200-160=40(万元)。或者是设备的入账价值=250-110-12.8+5+10-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60×17%=115(万元)。参考分录:甲公司:借:固定资产 115 累计摊销 1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2 贷:无形资产 250 银行存款 2.2乙公司:借:无形资产 180 累计折旧 60 贷:固定资产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2 银行存款 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