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要求(1):(1)存在不当之处。针对存货存放在多个地点,审计项目组应当从管理层获取包括期末库存量为零的仓库、租赁的仓库,以及第三方代甲公司保管存货的仓库等在内的一份完整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并考虑其完整性,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地点所存放存货的重要性以及对各个地点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监盘,并记录选择这些地点的原因。(2)存在不当之处。审计项目组应当取得受托代存存货的规格、数量等有关资料,确定是否已单独存放、标明,并且观察这些存货的实际存放情况,确保其未被纳入盘点范围。(3)存在不当之处。对以标准规格包装箱包装的存货,审计项目组除根据包装箱的数量及每箱的标准容量计算存货的数量外,还应当通过预先编号的清单列表加以确定并抽样开箱检查。(4)存在不当之处。针对因不可预见的情况,审计项目组如果无法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应当另择日期实施监盘,并对间隔期间内发生的交易实施审计程序。(5)存在不当之处。在存货监盘结束时,审计项目组应当再次观察盘点现场,以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取得并检查已填用、作废及未使用盘点表单的号码记录,确定其是否连续编号,查明已发放的表单是否均已收回,并与存货盘点的汇总记录进行核对。针对要求(2):审计项目组需要观察甲公司有关存货移动的控制程序是否得到执行。同时,可以向甲公司管理层索取盘点期间存货移动相关的书面记录以及出、入库资料作为执行截止测试的资料,以为监盘结束的后续工作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