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恰当。针对不重要的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应当在集团层面实施分析程序,无需使用重要性。(2)不恰当。如果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审计,集团项目组应当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以识别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3)恰当。基于集团审计目的,集团项目组应当为组成部分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同时,为将未更正和未发现错报的汇总数超过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的可能性降至适当的低水平,需要将组成部分重要性设定为低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4)恰当。H组成部分主要进行外汇交易,虽然其对集团并不具有财务重大性,但可能存在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集团项目组将H组成部分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对H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的工作可以为限于受外汇交易影响的账户余额、交易和披露的审计。(5)不恰当。I组成部分属于不重要的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无需了解I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仅需在集团层面实施分析程序。(6)不恰当。集团项目组不能通过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实施追加的风险评估程序或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消除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具有独立性的影响。集团项目组应当就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亲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