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要求(1):(1)恰当。(2)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和相关活动,识别和评估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后,才能确定关联方交易和余额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同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和评价与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3)不恰当。P公司(甲公司的母公司)可能为了实现大股东无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目的,与甲公司串通舞弊进行虚假交易。该交易属于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审计项目组应当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评价和确认:①交易的商业理由;②交易条款是否与管理层的解释~致;③关联方交易是否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得到恰当会计处理和披露。此外,还应获取交易已经恰当授权和批准的审计证据。(4)不恰当。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甲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的书名声明。针对要求(2):针对审计项目组识别的,管理层以前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方交易的应对措施主要有:①立即将相关信息向审计项目组其他成员通报;②在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关联方作出规定的情况下,要求管理层识别与新识别出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所有交易,以便注册会计师作出进一步评价,并询问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控制为何未能识别或披露该关联方关系或交易;③对新识别出的关联方或重大关联方交易实施恰当的实质性程序;④重新考虑可能存在管理层以前未识别出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其他关联方或重大关联方交易的风险,如有必要,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⑤如果管理层不披露关联方关系或交易看似是有意的,因而显示可能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评价这一情况对审计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因此还可能考虑是否有必要重新评价管理层对询问的答复以及管理层声明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