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
A应提出审计调整建议,因为在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已被判决败诉,则应当按照法院判决的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不含诉讼费,下同);对于B来说是应当进行确认的,如果败诉的可能性大而胜诉的可能性小,并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将预计担保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因此,应提出调整建议。对于C来说不应当确认直接预计负债为100万元,如果法院尚未判决,企业应向其律师或法律顾问等咨询,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以及败诉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并取得有关书面意见。因此,注册会计师需提出调整建议。对于D来说被审单位应当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估计的,如果已经判决败诉,但企业正在上诉,或者经上一级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法院发回重审等,企业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产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因此,注册会计师需提出调整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