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业务招待费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可计人企业筹办费并税前扣除的金额=300×60%+20+200=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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