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甲国的营业机构已经在甲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从当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8464.5+360)×25%×[360-(8464.5+360)]=90(万元)已在甲国缴纳360×27.5%:99(万元),超过抵免限额的9万元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
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