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者合理的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与雇佣职工工资合并到一起,按照实发工资标准扣除。实发工资总额=65+0.80×12=74.6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74.6×14%=10.44(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扣除;准予税前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限额=74.6×2%=1.49(万元),实际发生1.88万元,按照限额扣除;准予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74.6×2.5%=1.87(万元),实际发生3.73万元,按照限额扣除;该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74.6+10+1.49+1.87=87.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