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受要约人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甲公司,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甲公司及时通知乙公司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为有效承诺。在本题中,由于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的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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