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1)甲公司自行将挖1送修的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聽聽聽 (2)乙公司无权提出该主张。因为丙公司对甲公司不享有挖1;所有权并不知情、付出了修理劳务且合法占有挖1,有权主张善意取得留置权、扣留挖1以担保其修理费的实现, 乙公司无权直接要求丙公司返还。聽聽聽 (3)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和丁公司对挖2损坏给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法律并未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致租赁物毁损时,承租人与第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甲公司的转租行为构成对租赁合同的严重违反,出租人乙公司有权基于租赁合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丁公司对挖2的损坏行为构成对乙公司物权的侵害,乙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聽聽聽 (4)甲公司无须就挖3的毁灭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韵,、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挖3因地震毁灭,不可归责于甲公司,甲公司不仅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聽聽聽 (5)戊公司不能以挖3已经毁灭为由拒绝支付购买价款。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乙公司与戊公司间挖3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为指示交付,转让通知送达甲公司时视为交付,挖3的风险相应转由戊公司承担,即戊公司仍应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向乙公司支付购买价款。聽聽聽 (6)甲公司无权就载重汽车行使优先购买权。因为只有房屋租赁规定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其他标的物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解析】只有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不论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不论房屋租赁,还是其他标的物租赁,均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