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选项AB:代表10%以上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公司章程未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本题中,甲无权提}义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而乙、丙、丁均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2)选项CD: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变更公司形式均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乙和丁的表决权(出资比例)合计未达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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