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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人社局、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和《关于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9号)要求,现就我省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答题方式
(一)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6日(星期日)。
(二)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三)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四)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五)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统计师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二、考试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报名方式:考生在所在地区的统计部门报名,要求提供一寸白底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复印件1张。
(二)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6月30日止
三、考场设置
(一)原则上中、初级在贵阳市设置考点,如果中、初级考生达到100人以上的地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可设置考点;
(二)高级统计师考试只在贵阳市设置考点。
四、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加大报名的宣传力度,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全国统考办)在中国统计信息网上开通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页(http://www.stats.gov.cn/tizyjszgks ),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各地考办相关同志注意浏览并告知考生。
五、考试用书的征订
各地要认真做好考试用书的预订工作,5月31日前,上报各种考试指定用书的数量,逾期不报,将不能保证指定用书的按时发放。
六、严肃考风考纪,加大监督力度
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真实有效的关键。要加大考试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采用标准化考试,答题卡送全国统考办集中机读阅卷,全国统考办根据当年阅卷评分情况确定合格标准。中国统计信息网正式开通考试成绩查询业务。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为便于考生查询,中国统计信息网域名将打印在准考证的背面。
八、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字(2002)233号文件规定,初、中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标准收取。教材费按预订实际数额交省统计资格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