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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统计局、调查队,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11〕24号)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考对象和考试科目、时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统计工作的,尚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应报考,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18日。有关考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0日至8月10日。报名地点为所在地旗县(区)统计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交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报名结束后,各盟市统计局制好电子版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