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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统计局:
根据全省统计考办《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统考字[2011]3号)精神,现就2011年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定于6月1日开始报名, 6月30日报名截止。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6日(星期日)。
1.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3.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考生资格审查及报名
考生需填报《泸州市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在单位审核盖章、当地统计局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报名。各区、县统计局应在6月底前先将考生报名情况报市统计局,纸质报名材料在7月10日前交市统计局。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由各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考生信息采集以及考试用书征订、考试费用收取等工作;区、县统计局负责宣传动员、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四、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教材由区、县统计局代收,市统计局统一订购,初级教材61元,中级教材103元。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用书继续采用云南省统计局组织编印的教材,由全省统一订购(定价:80元)。
五、考试收费标准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继续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执行。即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按每人122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由区、县统计局代收,再由市统计局转交市人事考试中心;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按每人50元收取考试费,由市统计局代收上缴省统计考办用于考务支出。
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中国统计信息网,进入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网址域名: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
对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全国统计考办将按规定核发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5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我省将参照国家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研究确定省内成绩合格标准,核发成绩有效证明,报全国统计考办备案(该证明在1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泸州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