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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4日(周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试地点在合肥市。)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高校在校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报考。
(二)报考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凡符合《安徽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统〔2006〕65号)规定的范围、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人员均可报考。
三、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考试成绩的使用
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国家合格标准,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统计考办根据本省统计人员考试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划定当年省级合格标准,考试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省范围内次年有效。
考试取得国家或省级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方可申报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我省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3日,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名时间。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张,初级、中级填写《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高级填写《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地市县区统计局报名点报名。各市考办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届时,省统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随机进行抽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截止后,请各市认真填写《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于7月20日前电话传真至0551―2278322,2278321(传真)考生情况数据库格式及报送时间、办法按附件4要求办理。
五、考场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今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仍采取集中分片设置,届时根据报名情况再定考点。考生准考证由省考办统一编排、印制和发放。
六、考试费、教材费及培训工作
今年考试费初级、中级按每人142元收取,高级按每人100元收取。中、初级考试教材、大纲及习题集的内容、价格见附件5。考试培训工作由各市统计部门负责,培训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各地不得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
七、考试大纲、考试信息查询
应考人员可通过互联网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其中考试成绩查询应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开始。
2012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确保201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3、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格式及报送办法
5、2012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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