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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统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从4月1日―6月30日
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今年9月15日将举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为了做好我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未获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报名时需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表,见附件1),交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请各地用统一的电子表格《二O一三年(市州名)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名册》(见附件2)录入考生名单,审核通过后于7月31日前报省统计局教育中心。
三、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5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如下:
上午 9┱00至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至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四、考场设置
考点一般设在市州统计局所在地。人数较多的县市区要求设置考场的,必须经各市州统计局报省统计局批准。各市州统计局于8月20日前将考点设置审批表(见附件3)报省统计局教育中心,经省统计局教育中心审批后确定考场设置。考场确定后,各市州统计局于9月7日前将准考证经由各县市区统计局发至考生手中。
五、考试规程
(一)考试前一个月省统计局下发《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考试组织的各项具体工作,请各地严格遵照执行。
(二)考试前一个月,各级统计局需向上一级统计局签订保密承诺书和工作责任书。
(三)省统计局设立举报电话(0731―82212517、82212513),考试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考试资格,试卷作零分处理。
(四)各市州统计局于9月14日前来省统计局教育中心领取试卷,9月16日前将试卷送回省统计局教育中心,同时上报考场纪律验收报告。
(五)10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
六、证书发放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开始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实行网上申请办理,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发文。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