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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统计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3〕1号)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厅发[2011]90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
10月13日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10月13日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资格:
10月13日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0月13日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三)高级资格:
10月13日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考条件
(一)高级统计师报考条件:
按兵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兵职改发[2007]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可在兵团考试信息网“报考条件”中查询。
(二)初、中级报考条件:
初级: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取得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硕士学历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统计工作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三)社会各类民营企业、非公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携带相关证件(包括毕业证、身份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及网上填报和打印的《报名确认表》直接前往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59号天鸿综合楼三楼)或各师人事局设立的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流程如下:
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按属地选择报名点,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照片后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
2、在规定的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报名考试费,到所选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缴费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7月12日
2、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12日(每天10:00-13:30 16:00-18:30节假日休息)
四、考点设置
根据文件精神,高级统计师考试全兵团统一设置一个考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初、中级考试根据报名情况,考点设置另行通知,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用书
2013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考试用书的征订请与兵团统计局人事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0991-2896837 联系人:王莉敏
六、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15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