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为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进一步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我部组织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 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 应当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和自愿的原则。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当具备真实性、唯一性和额外性, 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应当可测量、可追溯、可核查。
第四条【申请和交易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法人 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据本办法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申请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据本办 法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
第五条【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全国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负责制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 易及相关活动的技术规范,并对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 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落实相关具体工作,并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从 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活动的机构(以下简 称审定与核查机构)及其审定与核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附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考生们可以点击下方图片查询自己是否符合碳排放管理员报考条件
以上是环球网校小编整理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更多2023年碳排放管理员考试行业动态资料、报考指南等相关资料,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