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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5年上半年心理咨询师统一鉴定报名时间截至4月10日
全国统一鉴定
(一)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等10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报考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2级、1级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人社部函〔2015〕39号文件的要求,依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具体实施。综合评审部分采取口头答辩方式进行的职业,采取先考后评的方式,考生先参加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部分的考试,两项成绩合格后,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确定具体答辩日期通知考生参加综合评审。
(三)心理咨询师3-2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2级维吾尔语统一鉴定。
(四)参加2015年秘书和网络编辑员两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16日进行。
统一鉴定的时间安排和报名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将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制度的要求,2015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为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全国统一鉴定报名截止日期上半年为4月10日,下半年为10月10日。自治区统一鉴定工作集中安排在5月16日、7月18日、9月19日、11月21日进行。自治区统一鉴定报名截止日期为考前40天,届时系统将自行截止报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申报资格及条件,按时将报名数据报送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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