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编辑推荐:2021年初级银行职业资格《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知识点:票据权利
(1)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请求权,追索权是在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后才能行使的权利,是第二顺序请求权。
(2)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
①按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按票据取得的主观状态分为善意取得和恶意取得。
②票据权利的行使,应当在票据债务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
③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2021年上半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5日、6日举行,报名成功人员,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1年上半年银行从业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以上内容为2021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票据权利。查看更多复习资料您可以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下载更多备考资料哦,小编不断更新资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