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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发卡机构)发行的具有支付结算、汇兑转账、存取储蓄、循环信贷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支付工具或信用凭证(详见教材P90)。
银行卡可分为信用卡、借记卡,或人民币卡、外币卡、多币卡等多种类型,主要讲信用卡和借记卡:
1.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非银行发卡机构向其客户提供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贷记卡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使用、后还款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的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信用卡消费信贷具有的特点:
①循环信用额度。我国发卡银行一般给予持卡人20~56天的免息期,持卡人的信用额度最高一般是5万元人民币。
②具有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性质。
③一般有最低还款额要求。应还金额的10%
④通常是短期、小额、无指定用途的信用。
⑤信用卡除具有信用借款外,还有存取现金、转账、支付结算、代收代付、通存通兑、额度提现、网上购物等功能。
2.借记卡
借记卡是指银行发行的一种要求先存款后使用的银行卡,不具备透支功能。
转账卡(含储蓄卡)、
借记卡分为 专用卡、
储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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