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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5月6、7、13、14日举行 ,为帮助考生顺利报考2017年一级建筑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北京2017年一级建筑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祝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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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军队中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均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①符合《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环球网校一级建筑师频道为您整理)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1)中所列条件。
②不具备上述①所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下载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址:www.pqrc.org.cn),以供审查。
2.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2)中所列条件;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上述条件中,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应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二)按照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有关要求,中国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1)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高等学校五年制建筑学学士学位或五年制建筑学学历及以上学历、学位。
(2)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最少时间为:五年制建筑学本科毕业需5年;五年制建筑学学士需3年;建筑学硕士及以上需2年。
(3)职业实践要求:满足《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有关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使用说明见附件3。
2.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1)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高等学校建筑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最少时间为:建筑学专科毕业需3年;建筑学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学历需2年。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一)考试时间: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2017年考试时间调整为相邻2个周末共4天,分别为5月6日、7日、13日、14日。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2017年5月6日、7日。
具体科目及安排见《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表》(附件4)。
(二)作答要求见《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5)。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用印的相应级别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当事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环球网校一级建筑师频道为您整理)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的方式,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2日至3月15日期间,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系统要求办理注册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等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5月2日至5月5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领取发票时间:2017年5月15日至8月14日。
二级注册建筑师领取发票时间:2017年5月8日至8月7日。
(五)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在领取证书时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6〕1321号)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3元,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
(三)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四)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http://www.bjrbj.gov.cn/bjpta)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六)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七)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八)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2.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关于中国台湾居民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说明
4.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5.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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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5月6、7、13、14日举行 ,为帮助考生顺利报考2017年一级建筑师考试,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北京2017年一级建筑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祝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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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
学位或学历 |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年限 |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
|
建筑学 |
本科 |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
2年 |
2015年 |
建筑学学士 |
3年 |
2014年 |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5年 |
2012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2010年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9年 |
2008年 |
|
二年制毕业 |
10年 |
2007年 |
||
相近专业 |
本科 |
工学博士 |
2年 |
2015年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6年 |
2011年 |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2010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2009年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10年 |
2007年 |
|
二年制毕业 |
11年 |
2006年 |
||
其它工科 |
本科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7年 |
2010年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2009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9年 |
2008年 |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环球网校一级建筑师频道为您整理)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2:
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
学 历 |
取得学历后 |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
|
本科 |
建筑学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2年 |
2015年 |
相近专业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3年 |
2014年 |
|
专科 |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 |
毕业 |
3年 |
2014年 |
相近专业 |
毕业 |
4年 |
2013年 |
|
中专 |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
5年 |
2012年 |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
7年 |
2010年 |
||
相近专业 |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
8年 |
2009年 |
|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
10年 |
2007年 |
||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8年 |
2009年 |
|
相近专业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07年 |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3:
关于中国台湾居民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说明
中国台湾居民申请参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达到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注建〔1999〕21号),完成规定的职业实践内容。中国台湾居民的职业实践内容可将其在中国台湾和大陆完成的职业实践一并计算。
一、中国台湾居民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可向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领取《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及编号。
二、中国台湾居民在大陆进行职业实践,应按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注建〔1999〕21号)的规定和程序完成职业实践内容,并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要求进行填写。
三、中国台湾居民在中国台湾进行职业实践,应按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的要求完成职业实践内容。考虑到中国台湾建筑师的实际情况,对《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的有关栏目作如下说明:
1.中国台湾居民可自愿选定一名本设计单位的建筑师担任本人各项职业实践内容的指导人,每项职业实践内容完成后,指导人在“指导人评价”一栏中予以说明评价并签字确认。
2.“项目名称”指职业实践的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名称,该项目既可以是中国台湾的,也可以是大陆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
3.“项目等级”参照大陆《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大、中、小型填写。
4.“备案单位”指中国台湾居民所在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备案单位应审查监督其在本单位的职业实践内容。变更单位后,本人应及时将《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交新单位盖章备案。
附件4: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级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 目 |
一级 |
5月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设计 |
13:30-15:30(2.0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00-18:00(2.0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5月 |
8:00-11:30(3.5小时)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13:30-17:30(4.0小时) |
建筑结构 |
||
5月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二级 |
5月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3.0小时)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5月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5: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一、报考
考生应按考务文件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在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及职业实践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 <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环球网校一级建筑师频道为您整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三、考试大纲及成绩有效期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四、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在5月的2个连续的周末进行,请注意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以免耽误考试。
五、参加知识题考试
1.考生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在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考试
1.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考生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图板、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等。不得携带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应携带2B铅笔。
3.正式答题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规定。
5.考生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考生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考生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完成选择题作答,并将所选选项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在括号内;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所选选项必须写在括号内,不写、写在括号外或用“√”、“×”等符号表示的,人工复评时不予认可,不予评分。选择题只能选择一个正确答案,且试卷上选择题所选答案必须与答题卡所填涂答案一致。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作图选择题与答题卡选项不一致的;
(4)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的作图选择题、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5)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试卷上的作图选择题未按规定填写答案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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