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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筑策划的范围及内容 建筑师讲义
一、建筑策划的研究范围
建筑策划是介于总体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一个环节,其承上启下的性质决定了其研究领域的双向渗透性。它向上渗透于宏观的总体规划立项环节,研究社会、环境、经济等宏观因素与设计项目的关系,分析设计项目在社会环境中的层次、地位、社会环境对项目要求的品质,分析项目对环境的积极和消极影响,进行经济损益的计算,确定和修正项目的规模,确定项目的基调,把握项目的性质。它向下渗透到建筑设计环节,研究景观、朝向、空间组成等相关因素,分析设计项目的性格,并依据实态调查的分析结果确定设计的内容以及可行空间的尺寸大小。
建筑策划不同于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根据城市和区域各项发展建设综合布置方案,规划空间范围,论证城市发展依据,进行城市用地选择,道路划分,功能区分,建设项目的确定等。它规定城市和区域的性质,如政治行政性、商业经济性、文教科技性等,但对具体的建设项目不作过细的规定。总体规划确定城市、区域、聚落的位置选择,如沿海,靠山等。它规定城市中心的位置,重要建筑的红线范围,进行交通的划分和组织,但不规定建设项目的具体朝向和平面形式。而建筑策划则是受制于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所设定的红线范围内,依据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对其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物质环境进行实态调查,对其经济效益进行分析评价,根据用地区域的功能性质划分,确定项目的性质、品质和级别。
建筑策划又不同于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是根据设计任务书逐项将任务书中各部分内容经过合理的平面布局和空间上的组合在图纸上表示出来以供项目施工之用。建筑师在建筑设计中一般只关心空间、功能、形式、色彩等具体的设计内容,而不关心设计任务书的制定。设计任务书一经业主拟定之后,除非特别需要,建筑师一般不再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只是照章设计,直至满足设计任务书的全部要求。而建筑策划则是在建筑设计进行空间、功能、形式、体形等内容的图面研究之前对其设计内容、规模、性格、朝向、空间尺寸的可行性,亦即对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和数理分析,从而修正项目立项的内容。简言之,建筑策划就是科学地制定设计任务书,指导设计的研究工作。因此,我们可以把总体规划和建筑策划之间的研究建筑、环境、人的课题作为建筑策划的第一领域,而把建筑策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研究功能和空间组合方法的课题作为第二领域。
把人和建筑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是建筑策划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也是建筑策划的第一领域。人类的要求与建筑的内容相对应,从对既存的建筑的调查评价分析中寻求出某些定量的规律,这是建筑策划的一个基本方法,其外延、内涵极其广阔。例如:建筑和人类心理的相互关系及影响、生理的相互关系及影响、精神的相互关系及影响以及社会机能等,其中包括城市景观协调的要求、技术经济的制约因素、施工建设费用及条件限定因素等。人类要求的多样性、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连续性,意味着建筑策划的第一领域将持续扩展下去。
二、建筑策划的内容
建筑策划的第二领域研究建筑设计的依据、空间、环境的设计基准,它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建设目标的确定;
(2)对建设目标的构想;
(3)对构想结果、使用效益的预测;
(4)对目标相关的物理、心理量及要素进行定量、定性的评价;
(5)设计任务书的拟定。
首先,建筑策划目标的明确要与第一领域建立信息反馈关系。由第一领域的分析结果考察设计目标的可行性。同时,第二领域中设定的目标又是第一领域中研究的课题和依据。实际上,第二领域中设计目标的设定问题不过是第一领域中人与社会对设计目标要求的另一种说法。目标的确定不只是一个书面上文件化的过程。
其次,是对建设目标的构想。及既定目标与人们使用要求相适应,在充分满足和完成各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对所需的设施、空间的规模进行设定工作。它要求建筑师把人们的使用要求建筑化地转换成建筑语言,并用建筑的语言加以定性的描述。其研究的方法从直观的设想到理性的推论并非一个惟一的答案。这种构想不仅是存在于观念中的建筑形式,其意义的体现必须通过物质性载体来实现。
对构想的结果进行预测是对构想可行性的最好检验。在这里,建筑师可以凭借自身的经验,依建筑模式模拟建筑的使用过程。但遗憾的是,预测的方法目前还只停留在经验模拟阶段,还有待于向逻辑化、理想化方向发展。
基于预测的结果,接下来就可以进行目标相关物理量、心理量的评价了。按照预测模拟的建设目标的构想,进行多方位的综合评价。显然,由于建设目标的不同,项目性质、使用的侧重点不同,各相关量的评价标准和尺度也就各种各样。多元多因子的变量分析评价法可使其得到较满意的解决。
这样,由目标设定、构想、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各项前提准备就基本完成了。将这一过程用建筑语言加以描述,进行文字化、定量化、就可以得出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经过标准化处理就可以成为下一步建筑设计的依据了。
建筑策划受总体规划的指导,接受总体规划的思想,并为达成项目既定目标整理准备条件,确定设计内涵、构想建筑的具体模式,进而对其实现手段进行策略上的判定和探讨。归纳起来可以有以下五个内容:(1)对建设目标的明确;(2)对建设项目外部条件的把握;(3)对建设项目内部条件的把握;(4)建设项目具体的构想和表现;(5)建设项目运作方法和程序的研究。
在这里,“目标设定”这一点,与建筑策划的第一领域建立信息反馈关系,它原本属于总体规划立项范畴,而具体的建筑造型等则属于设计的范畴。之所以再三地将建筑策划如此划分,也正体现了其研究领域的双向渗透性和与建设程序的前后阶段的因果反馈关系。
一般来讲,对建设项目的目标确定,总体规划是决定性的,指导性的,但对目标的规模、性质等内在因素的研究,建筑策划则很关键。实际上,这种总体规划和建筑策划对项目目标的研究其分界却不是截然的,并不总是由总体规划开始再到建筑策划的单项流程。通过建筑策划的实现条件和手段,依据预测评价的定性和定量的结果,不断反馈修正总体规划的情况并不少见。
建筑策划和设计的关系似乎也是如此,对于建筑策划来说要决定建筑的性质、性格、规模、利用方式、建设周期、建设程序、预算,从而拟定设计任务书,如果没有具体的建筑构想和方案,决定上述条件是困难的。这种探讨性的方案设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概念设计”。但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建筑策划的概念设计应属于建筑策划的范畴而不是建设项目的正式设计,它只是建筑策划的一部分,建筑师只是依据这种探讨性的设计方案来为建筑策划的其他内容提供参考。但毕竟这―环节具有了建筑设计的某些特性,因此,我们认为建筑策划和建筑设汁的分界也非截然。
既然如此,建筑策划与前期的总体规划立项和后期的建筑设计阶段之间建立信息反馈程序就变得异常重要,而且建筑策划的内容中也应包含这些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