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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用地构成
居住区用地(R)包括住宅用地(R01)、公建用地(R02)、道路用地(R03)、公共绿地(R04)。
⑴住宅用地(R0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⑵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02):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⑶道路用地(R03):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⑷公共绿地(R04):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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