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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注册查询提醒:增项注册相关规定

环球网校·2015-08-14 19:32:42浏览157 收藏78
摘要   【摘要】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环球网校为各位考生整理注册建造师注册查询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须知,本文为一级建造师注册查询提醒:增

  【摘要】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环球网校为各位考生整理注册建造师注册查询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须知,本文为一级建造师注册查询提醒:增项注册相关规定,供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参考使用。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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