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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别想一下造出大海,必须先由小河川开始。知识量是一点点储备的,2018年备考一建,先从小编每日资料开始吧,看到就会有收获。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2018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要点(五)。
复习要点一: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
1、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2、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
3、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4、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5、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6、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7、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规定
《建筑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复习要点二:合同的订立原则
一、合同的法律特征
二、合同的订立原则
三、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依附于主合同方能存在的合同为从合同。
【2012年真题】要式合同是指( )的合同。
A.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规则
B.当事人双方相互承担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
D.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
答案:C
四、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备考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基础最关键,本文小编整理的2018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复习要点(五),希望大家熟练掌握,如果您在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及一级建造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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