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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考生即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人员。老考生指已经成功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不论省或市)的考生,第二年再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新老生报考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都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报考增项携带资料(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各地公布的考务文件要求内容为依据)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2018年一级建造师报考增项专业条件:
一级建造师增项专业报考要求两个“不再”:
1、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2、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报考人员须符合2018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并已通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所有考试科目,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符合2018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一级建造师关于增项(相应专业)可以报考几个专业的问题,暂时没有该项限制,具体以当年度考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