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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设备、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题卡、草稿纸及考试信息传出或带出考场。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按规定要求涂写考试基本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或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阅卷过程中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提醒广大考生在考试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同时要诚信参考。
通过考后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省人力社保部门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查询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可在系统上申请证书邮寄业务(邮费到付)。
获得证书需满足以下条件: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 2 个科目的人员,以及符合相应专业(即增项)考试条件报考 1 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