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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29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扬州考区考务组织分工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扬州考区工作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参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宣传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当地城乡建设局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扬州考区报名工作安排
报考人员须按照省人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人社函〔2018〕298号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后,应于2018年7月17日~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期间,按要求将有关报考材料送交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核,现场初审通过后方可在网上支付报名费。
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老考生,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凭准考证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
三、扬州考区考务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0514-80829370
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0514-80978112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宣传处0514-8732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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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