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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建《工程法规》章节知识点: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环球网校·2021-11-26 11:18:45浏览108 收藏43
摘要 由各省近4年一建考试时间预测2022年一建考试时间:预计在2022年9月份考试。各位考生开始备考了吗?关于一建《工程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又了解多少呢?下面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分享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知识点相关内容,请往下看。
2022年一建《工程法规》章节知识点: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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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一、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一)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二)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民法通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 代 理 人 亡 ;(4)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J5C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代理人必须取得代理权, 并依据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要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 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代理人为处理代理事务,为被代理人选任其他人进行代理被称为复代理。复代理所基于的代理称为本代理,由本代理中的代理人转托的代理人称为复代理人。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一)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注意:物权代理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话还是有代理权的。

(二)表见代理:是指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代理”。基于此信赖,该代理行为有效(如孩子未经父母同意代理出售其房产等)。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即在相对人与本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本人受表见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的法律行为的约束,享有该行为设定的权利和履行该行为约定的义务。

本人不能以无权代理为抗辩。本人在承担表见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三)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 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三)筹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 四)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 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 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小编提醒:各个知识点请对应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大纲进行查看。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章节知识点: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相关内容,小编还为考生准备了考点精华、历年真题和考试大纲,您可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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