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建函字[2006]24号
关于组织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5度、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3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05年度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06年4月15、16日进行。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各科目具体考试安排见下表。
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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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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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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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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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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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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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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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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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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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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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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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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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本次考试为2005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5年管理。
四、报名程序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原则上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按照报考资格对申报人进行考核推荐,并收集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资料,按照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相同的申报程序,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一起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省建设厅。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同时将学历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报省建设厅进行审核。
五、申报资料
(一)符合报考条件者向所在单位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两份(附件1);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4);
3、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
4、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料
1、《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2、《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6)一式一份;
3、(一)中的全部资料。
(三)主管部门向省建设厅提交的资料
1、报送函一份;
2、《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附磁盘);
3、《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6)一式两份(附磁盘);
4、(一)中的全部资料(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
(四)参加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未全部通过的人员,报考未通过的科目,需提供如下材料,按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
1、《报名表》两份(附件1);
2、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复印件;
3、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已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200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选择另外一个专业报考,需提供如下材料,按照以上的程序进行申报:
1、《报名表》两份(附件1);
2、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2004年度考试合格成绩单(网上查询后打印出来)。
3、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六、受理时间
省建设厅、省人事考试中心2006年2月27—3月2日受理各有关部门报送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月27日上午:朔州、大同、阳泉;
下午:吕梁、晋中、长治、晋城。
2月28日上午:临汾、运城、忻州;
下午:太原。
3月1日上午: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下午:省直有关专业厅局。
3月2日上午: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
七、考点设置
全省只在太原市设一个考点。
八、准考证的领取及发放时间
各主管部门于2006年4月8日前凭单位证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并于4月12日前发放给考生。
九、有关要求
1、《报名表》(附件1)可登录山西建设信息网(http://www.sxjs.gov.cn)下载或从文件上复印填写,《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汇总表》(附件5)必须从山西建设信息网下载到磁盘上进行填写。参加了2004年度4科考试未全部通过的考生,本次报名时必须填写档案号。
2、各部门接通知后要抓紧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报考条件要严格掌握,特别是免考两科的条件不得放宽;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各地在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关于考试的有关后续要求及信息,省建设厅将在山西建设信息网上进行发布,请注意及时查阅。
联系人:翟密林 电话:0351-3580010
二OO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