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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梅市人字〔2007〕88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工作的紧急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7〕177号),我省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拟于9月15、16日举行。为做好我市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特别提示
今年考生报名时将分二条不同通道报名:
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17个专业中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登陆我中心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二)“网上报名”时间: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13日上午9时起至8月10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陆“梅州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 http://mz.gdkszx.com.cn)进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按程序进行报名,经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报名。
(三)“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7年8月9日至10日(共2天)。
地点:梅州市江南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七楼,市人事局专技科。
(四)考前培训强化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建议考生参加环球职业教育在线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联系电话010-88578648转21、22、23。 400-678-3456。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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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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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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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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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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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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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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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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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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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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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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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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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7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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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方式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
(1)、合并的专业类别
①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②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③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2)、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3)、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①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 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②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按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③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3、关于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问题
(1)、已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2)、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4、关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作答及注意事项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得使用其它色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
四、收费标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粤价[2004]307号文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五、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六、准考证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前7-20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考试用书征订
考试用书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代订(接受单位或个人征订),考生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系。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5、83754261,传真:83754273.
八、其他
有关报考条件、报考材料要求、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请上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查询相关文件。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