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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6月6日截止

|0·2011-05-05 10:33:51浏览0 收藏0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lesson$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5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4、25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均设置考点。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网上报名: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2011年6月6日,报名网站:常州考试培训网,报名网址: http://www.czks.cn,咨询电话86617131,86617136。

  (二)资格审核:所有考生在完成报名并网上支付成功后,都必须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咨询电话:12333,85681918。资格审核地点为: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一楼)。特别注意:各类别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间及需要携带的材料不同,具体如下:

  1.执业资格考试:

  (1)首次报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新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2011年6月9日―6月10日(9:00-11:30,13:30-17:00),资格审核时必须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a.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c.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

  d.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必须与网上所传照片一致)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2)报考执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支付费用成功后,于2011年6月8日前到考试中心交纳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照片栏内),并领取考试费用发票,即可完成考试报名工作。档案号遗忘者,网上报名程序中可以查询档案号。

  2.已取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资格审核时间为:2011年6月9日―6月10日(9:00-11:30,13:30-17:00),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1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必须与网上所传照片一致);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9月15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人每科56元标准收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每科75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考生在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时均可进行培训预订,教材预订工作在现场资格审核时一并办理。咨询电话:86617136,86600570。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专业对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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