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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南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25日

|0·2013-06-18 09:26:58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济南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25日

  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4、15日举行,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5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应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四、报名工作安排

  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6月25日9∶00至7月1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7月10日9∶00至7月17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全科人员务必注意不要错报成“相应专业”。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一定原则正确选择 “报名点”(即现场确认地点),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考生需选择“市直”确认点,其他考生须按照公司注册属地的原则选择确认点。请考生认真核对选择“报名点”,以方便考试合格后领取合格证书。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由各单位初审后统一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结合我市实际,资格审查定于2013年7月10日至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其中7月16日截止到下午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应试人员可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见附件)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9月9日至15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7〕25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

  (四)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相应条款处理。

  附件: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二?一三年六月六日

现场确认机构
   
联系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6室(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
82568205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西厅13号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7号)
88871237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下大厦一楼行政审批中心(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88152309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大厦1楼政务大厅(经八路122号)
82078357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桥区委党, 校(后黄屯路64号)
85872685
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槐荫区人才服务中心207室(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
87155509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历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试培训科二楼大厅(历城区花园路2号)
88161167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章丘市府前街1号龙泉大厦7033房间
(http://www.zqrsks.com/)
83212220
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局院内南4楼专业技术科
87226534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420房间
87878600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84236911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河县人社局二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商河县新源路35号)
848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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