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一级建造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法规》精要考点:物权制度(重点)

|0·2013-12-23 10:08:07浏览0 收藏0
摘要 《法规》精要考点:物权制度(重点)

  《法规》民法精要考点汇总

  物权制度(重点)

  (一)内涵

  (二)物权的种类

  (三)物权的保护

  (一)内涵

  1.注意

  《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10月1日起实行。

  2.概念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3.物权的2大法律特征

  (1)直接支配

  (2)排他

  (二)物权的种类

  1.所有权――对自己的物

  2.用益物权――对他人的物

  (1)土地承包经营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

  (5)居住权

  3.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三)六种物权保护方式

  (1)请求确认权利;

  (2)请求返还原物;

  (3)请求恢复原状;

  (4)请求排除妨害;

  (5)请求消除危险;

  (6)请求损害赔偿。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2013年一级建造师真题答案解析专题

  智珠在握:全国一级建造师疑问全解专题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