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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造师变更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发[2008]270号),2014年第3批一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员注册变更审批已结束。变更审批名单见附件。 2014.1.8―2014.1.10变更的书面材料交至致民路21号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的单位中,请省直属及中央在蓉企业按下列要求速来领取(回)同意或不同意变更人员的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成都市及其他市州所属企业请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一、领取(回)要求:
1.必带资料:申报单位介绍信(内容必须包括:受托人[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领取XX批,XXX人等X级建造师[员]变更证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可凭身份证领取。
2.领取时间:2014年1月20日―2014年2月20日,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节假日除外)。
3.印章费:65元/枚。
4.领取地点:成都市致民路21号4楼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大厅3号窗口, 联系电话:028-85222456.
5.变更人员执业信息卡的办理,由申报单位凭已变更后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和原未变更前的信息卡原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咨询电话:028-85541957, 85533312)。
6.成都市属企业变更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领取(回)地址: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3楼窗口(每周五不对外受理接件,具体领取时间请拨打咨询电话:86632678.);
二、注意事项:
1.地区栏为省建设厅以外的各市州扩权县企业,请由表中所列地区的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若企业需自行领取,其单位介绍信上须加盖所属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印章及签字。
2.凡审批意见为“不同意”的单位,其网上信息已退,其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请办理企业按上列要求速来领回,在证章未领回的前提下,不接受二次申报。所属地区为非省建设厅的单位,由所属地区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领回。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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