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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机电教材解读:1H414052 电梯工程安装要求

|0·2015-09-14 10:36:24浏览1 收藏0
摘要   【摘要】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为您提供一级建造师考试必备的复习资料和试题,供考生复习备考之用,本文为一建机电教材解读:1H414052 电梯工程安装要求,是考生必须要熟记和掌握的重点内容。2015年的一级

  【摘要】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为您提供一级建造师考试必备的复习资料和试题,供考生复习备考之用,本文为一建机电教材解读:1H414052  电梯工程安装要求,是考生必须要熟记和掌握的重点内容。2015年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9月19日至20日举行,环球网校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做好复习备考。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

  1H414052 电梯工程安装要求

  电梯工程安装应满足《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的要求,其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项目都必须到达合格。本条的主要知识点:《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的要求及适用范围;电梯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要求;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要求。

  一、《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10~2002的要求及适用范围

  1.该规范强化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明确验收检验项目,把涉及电梯安装工程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作为主控项目要求;完善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分项工程检验及整机检测项目,充分反映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的条件和内容,进一步提高各条款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和观感评价的影响。

  2.进入建筑工程现场的电梯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GB 7588--2003,GB 10060--2011、GB 16899--2011的规定。

  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适用范围。

  1)该规范适用于曳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

  2)该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配套使用。

  3)该规范是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最低要求,所规定的项目都必须达到合格。

  4)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一、电梯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电梯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见表1H414052。

  电梯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表1H414052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1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
 
电梯安装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驱动主机,导轨,门系统,轿箱,对重(平衡重),安全部件,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电气装置,整机安装验收
 
    2
 
电梯安装
 
 
 
  液压电梯安装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液压系统,导轨,门系统,轿箱,对重(平徇重),安全部件,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电气装置,整机安装验收
    3
  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安装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整机安装验收

 

  三、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要求

  1.设备进场验收

  (1)设备进场验收是保证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全面、准确地进行进场验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电梯安装奠定良好的基础。

  (2)设备进场验收时,应检查设备随机文件、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等。随机文件包括土建布置图,产品出厂合格证,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等保证电梯安全部件的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设备装箱单,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如某电梯进场验收时,验收人员发现没有限速器的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应在设备验收记录上记录清楚,并要求电梯供应商提供。

  2.土建交接检验的验收要求

  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对土建工程进行交接验收,是电梯安装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1)机房(如果有)内部、井道土建(钢架)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机房、底坑内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底坑内不得有积水。

  (2)机房(如果有)内应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人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机房的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3)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对有机房电梯开关应能从机房人口处方便地接近,对无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且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4)当井道底坑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5)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厅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00mm的安全保护围封(安全防护门),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保护围封下部应有高度不小于l00mm的踢脚板,并应采用左右开肩方式,不能上下开启。

  (6)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llm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当相邻轿厢间有相互救援用轿厢安全门时除外)。

  (7)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照明电压宜采用36V安全电压,井道内照度不得小于5m,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内应各装一盏灯,中间灯间距不超过7m,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控制开关。

  (8)轿厢缓冲器支座下的底坑地面应能承受满载轿厢静载4倍的作用力。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9)每层楼面应有最终完成地面基准标识,多台并列和相对电梯应提供厅门口装饰基准标识。

  如某电梯机房验收时,机房内有渗水,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经测试为5Ω。电梯安装单位不接收该机房,监理单位要求土建单位限期整改。

  3.驱动主机的安装要求

  (1)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救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2)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所限定的范围内。

  (3)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人承重墙时,埋人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

  4.导轨安装要求

  (1)导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2)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靠。预埋件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等)同定应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混凝土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3)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如超过规定应修平。

  5.门系统安装要求

  (1)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2)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如某电梯在门系统验收时,检查人员将层门打开到1/3行程、1/2行程、全行程处将外力取消,层门均白行关闭,并且在门开关过程中,无异常情况发生,说明该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动作正常。

  (3)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4)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6.轿厢系统安装要求

  (1)当距轿底在1.1m以下使用玻璃轿壁时,必须在距轿底面0.9~1 m的高度安装扶手,且扶手必须独立地固定,不得与玻璃有关。

  (2)当轿厢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

  (3)为保证人员安全,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检查距离大于0.3m时,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

  7.对重(平衡重)安装验收要求

  当对重(平衡重)架有反绳轮,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

  8.安全部件安装要求

  安装部件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

  (1)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如检查人员对某台电梯限速器检查时,根据限速器型式试验证书及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找到限速器上的每个整定封记(可能多处)部位,观察封记都完好。

  (2)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3)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4)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正确。

  9.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的安装要求

  (1)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2)钢丝绳严禁有死弯,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3)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4)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10.电气装置安装要求

  (1)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连接,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的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2)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且其值不得小于:①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Ω;②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Ω。

  (3)机房和井道内应按产品要求配线。软线和无护套电缆应在导管、线槽或能确保起到等效防护作用的装置中使用。护套电缆和橡套软电缆可明敷于井道或机房内使用,但不得明敷于地面。

  11.电梯整机安装要求

  (1)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两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2)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限速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5)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6)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7)限速器绳张紧开关,液压缓冲器复位开关等必须动作可靠。

  (8)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9)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10)层门与轿门的试验时,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11)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时,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别停层3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12)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13)电梯运行中的噪声、平层准确度检验、运行速度检验等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1)电梯运行时,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象;

  2)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四、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设备进场验收

  (1)设备技术资料必须提供梯级或踏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或胶带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随机文件应该有土建布置图,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3)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2.土建交接检验

  (1)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2)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3)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4)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5)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3.整机安装验收

  (1)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种至第11种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无控制电压;

  2)电路接地的故障;

  3)过载;

  4)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5)附加制动器(如果有)动作;

  6)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

  7)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

  8)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

  9)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

  10)扶手带人口保护装置动作;

  (1)梯级或踏板下陷。

  (2)应测量不同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时,电子元件应断开。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l000Ω/V,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不得小于0.5Ω,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不得小于0.25Ω。

  (3)整机安装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梯级、踏板、胶带的楞齿及梳齿板应完整、光滑;

  2)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

  3)内盖板、外盖板、围裙板、扶手支架、扶手导轨、护壁板接缝应平整。接缝处的凸台不应大于0.5mm:

  4)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不应小于6mm;

  5)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间隙不应大于4mm;

  6)围裙板与梯级、踏板或胶带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两边的间隙之和不应大于7mm。当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之间的垂直间隙不应大于4mm。当踏板或胶带有横向摆动时,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之间不得产生间隙;

  7)梯级间或踏板间的间隙在工作区段内的任何位置,从踏面测得的两个相邻梯级或两个相邻踏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mm。在自动人行道过渡曲线区段,踏板的前缘和相邻踏板的后缘啮合,其间隙不应大于8mm;

  8)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

  (4)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踏板或胶带沿运行方向空载时的速度与额定速

  度之间的允许偏差为±5%;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允许偏差为0~ 2%。

  (5)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进行空载制动试验,制停距离应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6)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进行载有制动载荷的下行制停距离试验(除非制停距离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检验),制动载荷、制停距离应符合标准规范的规定。

  (7)上行和下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之间应无刮碰现象(梯级、踏板或胶带上的导向部分与围裙板接触除外),扶手带外表面应无刮痕。

  (8)对梯级(踏板或胶带)、梳齿板、扶手带、护壁板、围裙板、内外盖板、前沿板及活动盖板等部位的外表面应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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