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一级建造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相关规定

|0·2015-09-07 09:24:03浏览0 收藏0
摘要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一段时间,考生面临着注册的问题。一级建造师是全国统一的可以全国范围内的建筑单位注册,有些考生对此并不了解,因此环球网校为广大考生整理了一级建造师注册方面的相关知识

  【摘要】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一段时间,考生面临着注册的问题。一级建造师是全国统一的可以全国范围内的建筑单位注册,有些考生对此并不了解,因此环球网校为广大考生整理了一级建造师注册方面的相关知识,下文为大家介绍的是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相关规定这一问题,希望能够帮助考生解决疑问。

    最新推荐: 2014一级建造师真题、答案及解析发布中!

    课程推荐: 2015年招生方案

  注册周期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受理单位: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扫二维码,获取海量口袋资料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全国各地一级建造师QQ学习交流群

    关于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挂靠的那些事

    2014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与方式【汇总】

    交流互动:一建微博|微信edu24ol_jzs1|QQ群72421116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