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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为方便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更好的备考一级建造师考试,特地整理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点相关案例分析题型,本文为2015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案例分析十七;希望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掌握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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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某宾馆大堂改造装修工程,考虑到施工范围和施工范围和施工内容较为明确,工期较短,业主与承包商根据《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B-2013-0201)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消防系统工程改造内容工程量目前无法确定,合同 中约定此部分暂估价为 120 万元,同时合同约定消防工程由业主指定的某安装公司完成。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 件:
事件一:最终消防工程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价款为 146 万元,承包商提出追加结算差额,但业主认为既然是固定总价合同,不应追加合同价款。
事件二:设计采用地热辐射采暖,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过程均由 现场监理旁站验收。地采暖工程接近完工前, 业主工程师要求对某区域房间地采暖重新剥离检查防潮层和绝热层。承包商认为施工过程经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并验 收合格,需业主承诺补偿重新检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延长由此影响的工期,才能配合业主再次剥离检验的要求。但业主认为可以随时提出重新检验的要求。
【问题】
(1)本案例中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2)事件一中,承包单位要求消防工程按照 146 万元结算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3)事件二中,业主提出重新检验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4)事件二中,承包商关于补偿费用和工期的说法是否合理?并给出理由
答:(1)本案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恰当。 因为本案工程工程量不大,工期短,施工范围和承包内容明确,所以采用固定总价形式相对来说对双方风险都比较小。
(2)消防分包工程应按照 146 万元结算。
因为,在固定价格的承包范围内由于消防工程工程量不确定所以暂以 120 万元计算,最终工程量按照实际工程量予以 调整,此为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款风险调整因素。
(3)事件二中,业主重新检验的要求合理。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 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4)事件二中,承包商关于补偿费用和工期的说法不合理。 理由:如再次检验合格,则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再次检验结果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